【理工學院 公告】112學年度「教師創新課程」推薦
理工學院【112學年度教師創新課程】獎勵推薦開始
請各系(學程)推薦單位所屬教師前2學年度課程符合本院「教師創新課程獎勵」者參與本院創新課程評選
如有推薦人選,將列4月9日(二)「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院課程會議」提案
申請資料請於113年3月26日(二)前送院彙整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院「教師創新課程獎勵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【教師創新課程】評選資格條件
(一) 申請資格:
1. 教學意見反映平均分數需達院平均值(含)以上課程,方得被薦送參與創新課程評選。
2. 申請課程應經由本院學系及學程薦送。
(二) 繳交資料如下:
1. 服務單位推薦表(獎勵要點附件一)。
2. 創新課程送審資料表(獎勵要點附件二)。
3. 課程使用相關教材、資料及題庫等,需上載於本校網路學園,並同意授權評審委員登入瀏覽,作為評分參考依據。
4. 課程教學大綱、學生學習成果。--教材創新、學生參加論文發表或比賽得獎書面資料
**每學年度同一教師以獎勵1案為原則。同1門課程獲頒創新課程後,不得再被舉薦,參與創新課程評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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