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理工學院】113-1學期 補助教學、課輔助理課程核定名單
113-1學期 理工學院補助教學、課輔助理 核定課程名單
理工學院113學年度第1學期課程配置「教學助理」及「課輔助理」核定名單,「教學助理」30名、「課輔助理」28名,共計58名,每名每月2,928元,共計核支4個月(進用日期統一為113年09月01日~12月31日)。
獲教學及課輔助理之課程,請授課教師轉知預擔任該課程的教學或課輔助理學生,詳讀下列申請時程及注意事項相關規範,以免影響學生自身權益:
一、請預擔任課程教學(課輔)助理之學生於113年06月24日(一)前上學校『用人整合暨保費管理系統』填寫進用人員申請資料(操作流程如附件),並上傳清晰證件(學生證、身分證、存摺),填寫完畢後將進用人員申請表E-Mail給理工學院行政助理林小姐(E-Mail:like211711@nttu.edu.tw )。
※用人整合暨保費管理系統資料填寫網址:https://ohr.nttu.edu.tw/
※寄件時請註明所屬「課程名稱」及「授課教師」以利後續作業。
二、「進用申請書」、「加、退保申請書」及「勞動契約書」會寄至學生所填列之聯絡信箱,請學生確認資料無誤,並在本人簽名與授課教師簽章後,於113年07月01日(一)前將 申請相關文件 掃描回傳,或送親送至理工院辦給院助理林小姐。
三、成績單及在學證明(113-1學期註冊費收據影本、或蓋有113-1註冊章的學生證背面影本)最遲於113年08月23日(五)前補齊(E-mail電子檔即可),以便學院彙整後,於113年08月26日(一)送件辦理後續申請及勞保加保作業(勞保統一加保日期為113年09月01日~12月31日)。
※未於期限內完成辦理勞保加保作業,不得進用擔任教學、課輔助理。
四、注意事項:
(一)教學助理資格:以本校大學部二年級(含)以上或碩、博士班之在籍學生為原則,『實驗類教學助理』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該班排名前30%;『課程、術科、實習類教學助理』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該班級排名前50%(需附成績單,如是碩士生則免附),當學期未修讀擔任教學助理的課程或其他教師開授之同名稱課程。
(二)課輔助理資格:以本校在校學生已修畢該課程,成績至少達該課程前20%者為原則(需附成績單,如是碩士生則免附)。
※每位學生至多擔任二門課(TA、TU)為原則。
(三)學習時數:每名教學、課輔助理每月津貼以新台幣三千元為原則(依年度時薪計算,調整執行時數),113年薪資調帳為183元,換算工作時數為16小時,教學、課輔助理應按時填寫紀錄表,並將學習紀錄表上傳至網路學園,凡累計三次未按時上傳學習紀錄表者,將建議授課教師作為下次選用教學、課輔助理之參考依據。
(四)薪資核發:學習紀錄表上傳網路學園後,於每月25日至月底前繳交時數表至院辦,以辦理薪資核銷事宜。未繳交學習紀錄與成果者,暫停發放津貼,並限期補交;仍未依限補交者,不再補發津貼。
(五)資格認證:擔任教學(課輔)助理者,每學期需參加教務處及學術單位所辦之培訓課程(至少2小時),並通過認證取得教學(課輔)助理資格(該資格於當學期有效),未取得資格或雖取得資格認證但學期末評量不佳者,不得再續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