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環境教育中心

國立臺東大學「環境教育中心」設置要點

102學年度第1學期1次行政會議通過(102.09.13)

一、國立臺東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理工學院為加強環境教育之研究實驗與推廣,特依據「國立臺東大學各級中心設置暨管理辦法」之規定,設置「國立臺東大學環境教育中心」(以下簡稱本中心)。

二、本中心任務如下:

(一)整合環境教育資料。

(二)輔導國民中學成立環境保護小組及運作。

(三)協助地方單位申請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輔導。

(四)我國自然保育教育計畫之統籌運作。

(五)愛護水資源與節約用水教育宣導統籌計畫。

(六)辦理環境教育規劃研究與教育推廣專案。

三、本中心為任務編組單位,屬二級中心。

四、本中心置主任一名,綜理本中心業務,主任由院長遴選助理教授以上教師,簽請校長聘任之,任期一年,得連續聘任之。

另依業務需要,得設置無給職顧問及非編制內專兼任職員若干人

五、本中心設諮詢委員會,提供本中心決策及專業諮詢,委員會置諮詢委員若干人,由院長簽請校長聘請校內外學者專家擔任。

諮詢委員為無給職,任期一年,得連聘連任。

六、本中心所需人事經費,應以相關委託研究案或申請計畫經費下支付為原則。

七、本要點經理工學院院務會議審議,本校行政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
中心主任:

生命科學系 段文宏助理教授

連絡電話:089-318855#6515

E-Mail:twan@nttu.edu.tw